南开大学体育场地使用申请流程(团体)

发稿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1092

为增强师生体质丰富广大师生课余生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校内体育类团体活动可免费申请使用体育场地。

一、可申请体育场地种类:

1. 室外场地:田径(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滑冰场(八里台校区)等

2. 室内场地:篮球馆、排球馆、羽毛球、乒乓球室、跆拳道教室、艺体室(八里台校区)、体育舞蹈教室(津南校区)、棋类教室、武术击剑游泳馆等。

二、可申请体育场地活动类型:

1. 体育类社团例训(校团委正式注册体育类社团,每周可申请两次,每次两小时)。

2. 体育类社团纳新活动。

3. 院长杯和院运动会以上级别体育比赛。

4. 学校、各学院组织的趣味运动会、素拓等。

三、申请流程:

1. 体育类社团活动,通过南开大学校园活动管理服务平台(kwhd.nankai.edu.cn)进行线上申请,待各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发送至场馆中心活动审批邮箱(016145@nankai.edu.cn)。

2. 学院活动,在体育部网站(tyb.nankai.edu.cn)“政策与下载——常用下载”中下载填写《南开大学体育场地使用申请表(团体使用)》后,将该表发送至场馆中心活动审批邮箱(016145@nankai.edu.cn)。

3. 场馆中心根据活动性质、规模等情况进行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场地须至少在使用前一周完成申请

2. 若因学校活动造成所申请场地被占用,场馆中心将临时调整场地或暂停活动。

3. 场地使用须遵守《南开大学体育场馆入场须知》等相关规定,申请单位或申请团体的挂靠单位对所申请场地内活动的安全和参与活动人员的行为负责。

4. 未经场馆中心允许不得张贴摆放任何宣传类物品,不得在场地内做标识。

5. 未经任课教师或场馆中心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场地内公共教学器材。

6. 未经场馆中心允许不得引领校外人员入场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变更活动类型,不得将场地转让。

7. 不得从事办班教学等一切经营性活动。

8. 个人活动及班级、年级比赛等,场馆中心不提前预留活动场地。

 

 

场馆中心联系方式:

八里台校区体育中心138室    电话23508786

津南校区体育馆A105室       电话85358161

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南开大学体育场馆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