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乒乓球学生裁判员评选申请标准

发稿时间:2017-12-21浏览次数:286

一、申请标准

1.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严肃认真,对所有运动员一视同仁,不情绪化。

2.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不偏袒任何一方运动员,在遇到裁判结果有分歧的情况时,能耐心地与运动员进行沟通并妥善解决。

3.明确裁判工作的要求和基本职责;必须研究规则,理解规程并熟练掌握临场裁判程序。

4.熟悉乒乓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

5.担任当场裁判时能做到按时到达比赛现场并且向运动员简要讲解规则,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场。

6.应具备较好的临场应变能力,处理突发事件时头脑冷静思路清晰,并能维护好赛场秩序,维持比赛的权威性。

7.注意乒乓球运动的发展趋势及规则的更新与变动。

8.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需满足下述条件者,可申请南开大学乒乓球裁判员

1)每学期学习《乒乓球裁判员理论知识》文件,并按时上交《裁判上岗测试》

2)于上一学年担任乒协或体育部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中担任裁判达到30场(团体赛算作4场比赛)以上


二、申请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初,乒协会组织乒乓球裁判员的评选。凡在上一学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报名申请南开大学乒乓球裁判员

2、申请评选者,需填写裁判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最后乒协内部不记名投票选出每年的裁判员,上交体育部申请批准。

5、评选结束后,裁判员会得到由南开大学体育部认证的南开大学裁判员证书,并获得乒协提供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