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育专项课选课说明

发稿时间:2018-11-01浏览次数:716

1.学生每学期只能修读一门体育专项课程,每门专项课程1学分,分为春、秋学期两季开课(夏季学期开设的体育专项课为通识选修课,一般不能认定为校公共必修课学分)。

2.体育课程组应修学分最低为4学分,前4个选修的体育课程(夏季学期除外)计入必修课学分,超出4学分部分按照修课时间顺序计入任选课学分(即所谓的E类课)。

3.已经修读并且考核通过的体育专项课不可再次选修,如已经修读并通过了“篮球初级”,其他学期不可再次选修“篮球初级”课程,但可修读“篮球高级”课程;如果出现某学期某门课程未通过,则可继续重修该门课程,也可选修其他体育专项课。所有成绩均将如实记录。

4.如因身体情况无法正常修读体育专项课的同学,可以申请修读体育健身课,但需要符合该课程申请条件,于开学两周内递交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到体育部教学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修读体育健身课(此课程由学校统一在系统当中进行选修,无需学生自行操作),最高成绩为70分。

5.选修高级课程的学生需要有一定技能基础。

6.所有体育专项课秋季学期均从第2周开始上课,春季学期从第1周开始上课,第1次课程为理论课,上课地点如下:八里台校区—老体育馆1号馆;津南校区—体育馆篮球馆。